查看原文
其他

究竟谁在撒谎?律师被法院扣押手机一事不该陷入罗生门、迷魂阵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本以为11月6日发生的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律师被云南宣威法院扣押手机一事,会以多家媒体报道的迟律师叙称的当地法院院长把手机还给了其并向其道歉,律师同意不再追究此事了结。

没想到的是,11月9日,“宣威融媒”的一篇《记者回溯'迟夙生律师突发就医情况 '事件全程》(内容详见《“宣威融媒”:记者回溯“迟夙生律师突发就医情况 ” 事件全程》),其中的“按照有关程序”、“(律师)独自返回法庭,拉开法庭座椅并躺在上面”、“宣威市人民法院院长到医院看望了迟夙生。迟夙生表示其身体已好转,愿意出院并删除所拍照片”......让整个事件谁对谁错顿时反转,令人莫衷一是。
来而不往非礼也。11月9日晚,“迟夙生律师”微博发文称,“陈院长代表法院道歉并归还了手机,尊重陈院长人品我表示谅解,并明确要求丁敏回避此案审理,以保障案件的公平、公正。哪里想到出现了这家无耻媒体来胡说八道,这谎言堆砌的文章连个名字都不敢落,滚出来爬两步,待我的身体情况好一点绝对不会饶过这种败坏法治的小丑媒体和隐身谣棍!”

按照“宣威融媒”的说法,是迟夙生律师没有按照法庭要求存放手机,在法庭内拍照违规并拒绝删除,合议庭决定暂扣其手机并通知本人。按照有关程序,在宣威市公安机关的见证下,法院法警从手机柜扣押手机。迟夙生发现手机失踪,“随后其独自返回法庭,拉开法庭座椅并躺在上面,”11月7日中午,宣威市法院院长到医院看望了迟夙生,迟夙生表示其身体已好转,愿意出院并删除所拍照片。

可按照此前“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据现场人员介绍的“公开声明”,迟夙生律师发现手机失踪后,曾经向审判长丁法官询问,丁法官“笑嘻嘻的说手机失踪你报警啊”。迟夙生律师系被“法院大批法警还有公安特警强行将迟夙生律师扣留在法庭内,并关上法庭大门,随后多名法警又将迟夙生律师强行拖进法院另一个房间,关上房门,并不允许其他律师同行探视”。

“赤焰新闻”报道,迟夙生在电话中告知记者,宣威市法院院长已经把手机还给了她,并向她道了歉,当地律师协会也到医院看望并为她送了鲜花,她决定不再追究此事。

以上这差异巨大的事实陈述和报道,事实主要争议有三:一是到底审判长在迟律师发现手机丢失之后,有没有告知后者手机系被法院扣押;二是迟律师究竟是被法院等单位强行扣押,不准律师同行探视,还是自己返回法庭拉开座椅并躺在上面拒不离开法院;三是究竟是宣威市法院院长向律师道歉获得谅解之后律师才删除的照片,还是院长没有道歉仅是探望之后,律师主动删除了照片。

尤其是第三点争议,关系到律师庭前拍摄法庭照片及法院扣押律师手机的是非定性问题。如果是法院院长道歉在先,则是法院承认了律师有权拍摄照片,法院扣押手机乃至扣押律师不对,律师是出于谅解和平事才删除了照片;如果是法院院长仅是到医院探望而没有道歉,是律师主动删除照片,则是律师承认了不该拍摄法庭照片,法院扣押手机乃至律师并无不当。

由此可见,在法院到处都是监控,还有不少包括诸多律师在内旁观人员的围观下,居然发生了如此差异巨大的事实陈述,让没有在现场的网友们,该信谁的?从网上留言看,这本不应该发生的事实争议,网友们基于各地的立场,已经分为了信与不信的两派,进而开始互撕。

难怪有网友提出,鉴于双方事实争议这么巨大,已经远非之前的“院长道歉”、“归还手机”、“律师谅解后删除照片”可以了结此事,很有必要公布11月6日发生在法院内及11月7日发生在医院内的监控视频,看看究竟是谁在说谎。

法院究竟应该不应该禁止律师携带手机进入法庭,这是一个法律圈争议已经的话题。此事件中,又出现了法院不准律师拍摄庭前照片的争议。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郭卫华撰文认为,还没有开庭,就不是在庭审进行中!律师拍摄庭前照片,没有任何违法和违规之处!法院凭什么强行扣了律师手机?
本以为律师有没有权拍摄庭前照片,会以法院院长道歉而告终,可没想到的是,“宣威融媒”的“事件全程”否认了法院院长道歉一说,反而称律师“愿意出院并删除所拍照片”。看来,很有必要查明,究竟法院院长道歉了没有,对律师有没有权拍摄庭前照片来个现身说法,以正视听。
再有,如此差异巨大的争议,已经不是律师有没有权拍摄开庭前照片、法院扣押律师手机乃至律师的法律问题争议了,而是将辩护律师与法院等司法机关之间的争议,以法律人之间有没有能力解决法律纠纷的现实,摆到了社会大众的面前。
国家制定颁布了法律规定、设置了司法机关、划出了司法人员及律师这些专业的法律人员,就是为了让社会纠纷、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司法程序最大限度消除争议和分歧,达到让大众相信有了纠纷交给专业法律人士处理,就可以实现社会稳定、法治昌明、司法公信的目的。
可是,更为复杂的刑事案件审理情况尚未可知,连律师有没有权拍着庭前照片这么简单的问题,在法院、法官、律师之间都无法达成基于法律规定的认识一致;到处都是摄像头的情况下,连律师究竟是强行扣押,还是自己躺在法庭不走,连法院院长有没有道歉这么简单的事实,居然在法律人之间都无法达成陈述一致。如此这般的法律水平和事实担当,还如何让人相信可以公正的审理案件?
有鉴于此,看来很有必要由上级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于此事进行彻查,以消除法律观点和事实称述的差异,还社会大众一个事实真相、法律公道!

  往期文章:频频紧盯强收律师手机,法院自我扩权何时休?


  往期文章:没了庭审公开,律师遭遇庭审冲突,只能在网上以段子的形式传播


  往期文章:《人民法院报》:挑错是律师的职责,律师执业中言辞激烈,不必然等同于行为违法


  往期文章:司法机关对律师执业权益的保障,不应仅停留文件上,更应有刚性的落实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明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